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三项制度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市局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好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昌吉州直机关工委制定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三项制度
一、党组(党委)及党政主要领导履职述职制度每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向局党委上报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专题报告时,同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时,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述职报告中应专门有一段如何履行抓党建职责的叙述,主要包括:主持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情况;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抓落实情况;积极带头参与机关党建活动作表率情况;支持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营造宽松环境和提供有利条件情况
这段叙述主要以写实为主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报告中有关履行抓机关党建职责的内容完整摘录,连同机关党员、干部、群众的评议意见一起送达州直机关工委
二、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根据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市局机关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召开一次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党建工作例会,主要议题有:相互交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介绍本人履行抓党建责任制的实际做法;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部门(单位)阶段性的党建工作进行点评;就下一步的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的建议和要求
参会人员可视情况适当扩大范围
发言的主题、内容、时间等要明确限定
会议可分若干片在不同地点以不同形式召开
如有必要可邀请分管的市领导参会
会后要对会议的成果进行文字整理
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他人代会
会议召开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通知提前5天送达本人
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重点督查制度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