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如时报告、统计、调查和事故处理,积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
工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员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员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XX县区、仓库、建筑施工场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员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事故
(6)员工在上、下班回家必经最近路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出差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职业病,员工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1致的疾病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超过105个工作日,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生产中心第1页共23页会同企管中心、安委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细分为三级:(1)、一般事故a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造成3人以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