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xx区信访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xx公司稳定发展
根据区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和考核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公司董事长对重大、疑难及上级督办案件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室)、子公司出现的上访案件负责督办、协调和稳控工作,上访案件所涉部(室)、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出现的上访案件具体负责
第三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信访问题,应由领导包案处理:1、职工、家属到集团及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反映重要信访问题;2、赴京、市、区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的集体上访;3、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案件;4、区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件中的重要信访件;5、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6、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7、其他可能涉及集团稳定发展的重要信访问题
第四条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措施办法,并督促检查案件的处理落实,适时听取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直至审核签发结案报告,一包到底
第五条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限和要求及时解决的上访案件,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在提前说明理由的同时,要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严格控制当事人重复越级上访,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和其它政治敏感时期,要抓好重点上访案件的排查工作,对上访老户、集体上访人、重点案件上访人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将其稳控在当地
第1页共2页第六条包案处理完毕,要及时向信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并对提出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访,防止重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