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区活动室及乒乓球室管理制度为了让宿舍区内学生活动室得到更加有效、有序的使用,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更多学习、讨论和活动的场所,锻炼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现向所有在院学生开放使用学生活动室并由建筑工程学院公寓管理及文化建设委员会统一进行管理
管理有关细则如下:第一条、所有在院的学生组织、班级都可以申请使用宿舍区学生活动室,活动室使用都必须向公管会提出申请并通过该部门的批准和签字后方可按规定使用
第二条、公共活动室仅供正常活动使用,如开会、讨论、小型聚会、社团活动、比赛、学习等
禁止一切违反规定、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活动室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15分钟申请,对同一活动室的申请应遵循先申请先审批原则
但申请的时间最早不得超过一个星期(7天)
第四条、活动室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50,晚上19:00—21:30,周六、周日:早上9:00—晚上21:00
乒乓球室为:中午周一至周四下午16:00—18:30,周五为下午16:00—21:00,且周一至周五只针对乒乓球协会开放
周六周日为早上9:00—12:00,下午14:30—21:00,对全体同学开放
使用者必须在规定的使用时间段内完成使用清洁、整理等程序
为确保大家都能够公平使用各活动室,同一组织重复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可少于一周
如有特殊原因,须在申请时递交书面说明(须写明原因,并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若使用活动室内电源,必须保证用电安全,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必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所用电器,所有电器使用的总功率不得超过该申请活动室所用电器的最大功率
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条、所有使用活动室的同学须讲文明礼貌,讲社会公第1页共3页德心
不得衣衫不整,举止粗鲁
使用过程中不得造成高分贝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