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经营分析会议制度合肥大江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集团经营管理会议要求,为规范本公司经营管理会议的召开,提高经营管理会议的效率,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发挥经营管理会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确保完成经营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管理会议的召开方式与人员组成、会议通知、会议内容与要求、会议记录与纪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月度会议、年度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方式与人员组成第四条经营管理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不得采取通讯方式
第五条经营管理会议分为月度会议、年度会议
第六条经营管理会议应当定期召开:1、月度经营管理会议应当于该月度结束后10日内召开;2、年度经营管理会议应当于该年度结束后30日内召开;第七条经营管理会议出席人员如下:经营管理会议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及分管主管、行政文员出席本会议,以上人员如因故无法参加本会议,须指定代理人参加
也可邀请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及外部专业人士参会
第八条经营管理会议发言时间
报告过程中,一般各分管部门经理报告时间在30分钟左右
第三章会议通知第九条召开经营管理会议应当有书面通知,会议通知的拟写、发出由综合部负责,会议通知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确认后发出
第1页共4页第十条经营管理会议通知应当提前发出:1、月度经营管理会议通知应当至少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发出;2、年度经营管理会议通知应当至少于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发出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列明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等相关事项
第四章会议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经营管理会议应当围绕预算和经营管理目标,对本期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上次会议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案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