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制度一、入室须知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勿穿汗背心、短裤衩、拖鞋等入室
3、保持安静,走路轻声,请勿喧哗
4、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违者按本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及至纪律处分
二、借阅规则1、师生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2、教职工每人每次借阅图书5册
3、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4、图书室逢周二、周五下午开放,其它时间只可查阅工具图书
5、师生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6、师生要保管好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尽快向借书处挂失,进行补发
7、教职工调离单位,必须还清图书,交回借阅证
8、图书室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所有借阅图书期刊都须全部办理续借手续,由图书管理员督促办理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师生必须陪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
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国际图书编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2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1、一般图书按原价3—10倍赔偿(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
第1页共9页2、孤本书和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3、进口外文书按原价3倍赔偿;文艺图书按原价的3—10倍赔偿
4、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再按遗失之书价的3倍赔偿
5、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地图、挂图等由图书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二)凡遗失报刊,应在一个月内同样的报刊偿还,否则按如下规定处理
1、当月或当年报纸,遗失一张或一个月赔偿;遗失一个月按一年赔偿
2、室藏报纸合订本,遗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