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班子会议制度一、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主要包括党委会、镇长办公会、党委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要根据不同的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禁止用党委书记办公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其它类型会议的做法。二、坚决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坚决杜绝由党政主要领导碰头或以书记办公会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三、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一)议事内容1、党委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的贯彻实施做出决定,提出具体落实措施。3、对本镇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做出决策,提出具体落实措施。4、党的建设和群团、武装等工作。5、听取本镇纪律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定。6、听取行政工作汇报并按规定就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做出决定。7、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8、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及工作汇报,向本级党员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本级党员大会上提出的工作事项。9、基本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立项。10、其它重大事项。(二)议事程序和办法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书记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实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一般每月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2、党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第1页共3页成票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做出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上做出的决定或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党委会上出现重大分歧时,应缓议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定。3、党委会前须事先召开书记办公会拟定议题,沟通意见,交流思想。4、党委会的议题拟定后,要及时通知全体委员做好准备。5、根据议题的需要,经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四、镇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一)议事内容1、政府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2、提请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的行政工作事项。3、贯彻落实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上做出的有关行政工作的决定、决议,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4、农、牧、林、水、乡企、科技、文教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等各项事业及社会发展规划。5、财政预决算情况。6、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及工作汇报,向本级人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向本级人代会提请监督的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和落实本级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7、审议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二)议事程序和办法1、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正职可委托常务副职主持召开。到会人员应超过半数方可开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2、镇长办公会议在广泛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镇长做出最后决定,由与会人员表决通过,赞成票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由镇长做出最后决定并签发会议纪要。3、镇长办公会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出现重第2页共3页大意见分歧时,应缓议并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4、镇长办公会议做出决定后,要明确组织实施的责任人,体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5、根据议题的需要,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主席、副主席、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五、各种类型的会议都要有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记录要详细,不能只记决定。年末将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上一篇: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下一篇:英国渐进的制度创新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