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33条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要求,瓦斯等级鉴定制度
一、矿成立瓦斯等级鉴定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调度室主任、调度室监控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科通风组长、机电一队队长、通风队队长职责
负责组织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及瓦斯鉴定工作总结
二、鉴定时间及基本条件要求1、每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由调度室、安检科、通风队、机电一队等单位配合实施
2、每年瓦斯等级鉴定前由生产技术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编制《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和《瓦斯等级鉴定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明确测点布置、鉴定人员分工等内容,由通风队负责鉴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确保鉴定工作的真实、可靠
3、每年瓦斯等级鉴定应选择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一般选择在8月份进行,由调度室负责正常组织生产
4、鉴定前由通风队负责对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仪表在其计量检定证的有效期内
三、鉴定内容、测点选择和要求1、测定内容主要为风量、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同时由调度室负责统计鉴定当月产量和鉴定当日的日产量
如果进风流中含有瓦斯或二氧化碳时,还应在进风流中测风量、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
进、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之差,就是鉴定地区的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
2、瓦斯鉴定测点应布置在每一通风系统的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各水平、各煤层、各采区的进、回风道测风站内和各采掘第1页共2页工作面回风巷测风站内
如无测风站,测点应选择断面规整并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内(测点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材料等)
3、每一测定班的测定时间应选在生产正常时刻,并尽可能在同一时刻进行测定工作
四、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总结1、通风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负责记录、整理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