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县区科级干部管理制度尊敬的朋友:此篇文章由本站老师独家原创写作,版权归会员所有,普通vip会员无权查看,服务咨询电话:0825-6698000。为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权限(一)党群系统、人大、政协机关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二)政府系统的委、办、局(公司)正科级领导职务由主管工委审批,报县人事局备案。(三)政府系统的委、办、局(公司)副科级领导职务由各单位党委(组)审批,报主管工委备案。(四)各镇(街道)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由镇党委(街道工委)审批,报县人事局备案。(五)科级非领导职务和未归口管理的处级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由县人事局审批。(六)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的科级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任免,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基层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审批。二、选拔调配(一)科级干部调配原则和政策1.科级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由组织部发文聘任,任期三年。2.参照科级干部换岗的规定,凡在同一工作岗位担任同一级职务满*年或正副科相加满**年的,原则上换岗。担任人、财、物管理及与经济工作关系密切的科级干部干满*届必须换岗。3.科级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第1页共10页二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等不正之风。三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胜任本职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二是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3年以上。三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四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五是身体健康。科级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在按管理权限报批时,须附情况说明。(二)选拔调配的程序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单位党委(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对象。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成员、中层干部、本科全体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2.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要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对不同职务的要求,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其中重点是工作实绩。考察方法主要是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其中要重点征求拟任职务的主管领导第2页共10页和所在部门群众的意见。参加个别谈话的范围要广泛。对考察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3.资格审查。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任免。4.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表明确的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较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履行如下程序。组织(人事)部门介绍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