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维稳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机制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
1、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如下重大事项(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法规制定或修改
(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或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规划建设
(五)涉及到诸多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六)党委、政府或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2、评估内容(一)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三)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就哪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
(四)对涉及群众有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对所涉及群众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否与其第1页共10页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六)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二、评估责任主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制和“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评估责任主体是重大事项方案制订的职能部门
如重大事项是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
具体如下:政府负责牵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