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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林业系统,根据XX县区综治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一、考勤制度1、"创建办"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需提前下班的,须经"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同意。2、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应向"创建办"领导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3、因私事需请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2天以内(含2天)应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批,2天以上(不含2天)的应报"创建办"主任审批。二、文电处理制度1、"创建办"收受的公文,由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统一登记。对承办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送"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由承办人办理或送"创建办"工作人员传阅。2、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文件交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归档。年终时,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应及时清理文件并装订立卷。3、制发文件,应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以"创建办"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核后,由"创建办"主任签发。4、文件签发后,承办人应认真校对,并按照"谁拟稿、谁校对、谁印发"的原则,及时打印下发。5、凡与创建"平安武平"工作的有关电话,应将来话单位、来话时间、来话内容准确记入专用的《电话记录本》上,并在及时呈送"创建办"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交由具体人员办理。三、会议制度1、建立"创建办"周会制。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召开,由创建第1页共3页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办"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上周创建平安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2、"创建办"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创建办主任或县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信息工作制度1、创建办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应提交1篇以上信息材料。2、各二级机构和局各科室负责人是该机构或科室创建平安工作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3、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4、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检查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检查或业务指导。5、深入二级机构,听取职工对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六、督查通报制度1、要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领导意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2、督查的主要内容。上级部门作出关于创建平安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创建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3、督查工作的形式主要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检查了解等。4、督查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查,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5、增强督查效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开展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第2页共3页予以通报批评。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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