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科学的领导,提高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效应,特制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一、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全局必须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和处理,涉及党员干部利益的重要问题,都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三、本单位在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决定的过程中,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重大问题都要按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许借领导负责制搞“一言堂”“家长制”。四、各级班子成员在自己分工负责的职权范围内,必须根据班子集体的决定,发挥个人的独立负责精神和创造精神,积极的组织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如因推诿怠工而贻误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对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五、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中必须贯彻“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第二篇: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规范领导班子的职责,明确领导成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领导班子和成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部署及中央关于“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行政、公第1页共13页道正派、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领导,认真、负责地履行个人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二、工作原则凡属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相应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三、职责要求(一)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理由应当如实记录。(二)班子主要领导要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搞少数人说了算。(三)班子成员在会议和实际工作中,可以发表个人意见,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但个人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议。(四)重大事项应当通过集体表决决定。表决时可采用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如实记录。(五)每个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互相协调,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六)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必须以正式文件下发。四、纪律要求(一)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在此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无权擅自更改集体决定。(二)除遇紧急情况外,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造成集体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的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如果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追第2页共13页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共青团XX市委员会二○一一年一月三日第三篇:党总支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与议事规则院所党总支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和院所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加强和改善我院所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