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国档发[1987]6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0]302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标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档发[1988]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2]8号文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3归档原则3
1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
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
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
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2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XX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第1页共63页编印的《XX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XX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