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协调会议制度1
现场协调会指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以研究工地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许多问题的经常性工地会议,俗称工地例会
现场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
监理单位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建商为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业主负责人或代表,必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如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参加
会议议题一般为:(1)对工地存在问题的解决和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工程进展情况(对下月、下周进度的预测);(3)承建商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情况;(4)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质量情况;(5)有关技术问题(具体问题另议);(6)有关工程款支付及索赔问题;(7)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问题;(8)外部条件问题;(9)与工程有关的其它问题
(注: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题由业主向承建商通知监理单位、总监姓名、监理范围,由总监介绍监理程序和监理要求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并签收
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1)会议地点和时间;(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所代表的单位;(3)会议参加单位提出的主要问题;(4)议决事项(包括何人何时执行)
除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由监理单位或业主主持
第二篇: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1、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第1页共6页员名单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