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号关于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各镇苏木、国有农牧场党委(总支),各街道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各系统党委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驻科中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为扎实推进我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全区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广泛组织开展党员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眼观来看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是从严治党意识落实到基层
二、组织形式1
确定每月1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
“党员固定活动日”覆盖全体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对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长期在外等原因确实不能集中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党员,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灵活掌握
“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
要充分利用网络、qq群、微信、短信平台开展
三、主要内容“党员固定活动日”要完成“7+x”规定动作和自选内容
“7”为规定动作:悬挂摆放党徽,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讲党课、谈体会感言
“x”为自选动作:包括实行民主议事、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竞赛和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要坚持与“三会一课”相结合,各单位第1页共11页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推进“十个全覆盖”、“双城同创”、脱贫攻坚、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作为“x”的重要内容
每次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都要确定一个主题,可按照嘎查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