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
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
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1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组织召开
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的村级河长等
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
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第1页共2页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