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贷委员会工作制度xx有限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授信业务集中审批,有针对性地对房地产、展期、重组等项目进行集体审议,提高评审效率,根据《公司授信管理办法》和《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xx有限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我行对自然人、非自然人客户授信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表内、外授信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房地产、展期、重组及其他需上会的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充分讨论存在的风险点,并形成具体、明确的意见
第三条公司业务集中经营后,授信项目是否提交贷审会审议按照我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授信审批委员会组织和岗位职责第四条总行贷审会委员5-7人,其中主任一人,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设贷审会秘书长、贷审会秘书各一人,由贷审会主任指定;其他成员由贷审会主任提名风险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所有贷审会委员须经总行行长批准同意
第五条贷审会主任的职责:负责主持贷审会,客观公正地听取和审核贷审会委员的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其他贷审会1委员发表意见;根据贷审会秘书长汇总形成的贷审会审议结果,形成具体、明确的终审意见
第六条贷审会秘书长的职责
负责贷审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有关贷审会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贷审会主任汇报;组织并监督贷审会议事的记录工作,保证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字面整洁、清晰;对重大疑难项目的审议,要求做好全程录音并存档;按照贷审会议事规则汇总表决结果,形成贷审会决议,并上报贷审会主任审批,负责组织贷审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复议、续议项目原则上必须要求原否决、续议人员参与决策
第七条贷审会秘书的职责
负责贷审会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完整;贷审会记录须经全体与会委员签字确认;按照贷审会议事规则汇总表决结果
第八条贷审会委员的职责
就项目存在的问题或疑问向项目汇报人提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