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本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总公司等各项制度编制,项目根据现场实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和奖励
一、奖励条件项目根据施工单位的以下安全生产情况,按照现场实际执行情况,按照适当比例奖励施工单位,奖励范围100-1000元
1、施工单位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职工安全意识较强;安全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及时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无“三违”现象;安全管理资料规范;未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2、在上级、公司、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
3、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中,以及在施工中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有所创造发明或革新
4、在消除隐患、遵章守纪、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贡献的技术、管理或操作人员
二、处罚条件根据对问题产生的判定,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和人员处罚
1、严重违章行为1)未建立任何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落实措施和检查执行记录
3)新入场的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使用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参加施工
4)对转场、变换工种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使用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和考核不合格者上岗
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和施工方案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7)高大、异形架子无设计、方案、验收
8)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和会签,各种施工方案或补充方案未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9)施工中未做书面安全交底
10)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11)未建立或实施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制度
12)工伤事故不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13)使用无任何做工手续的人员参加施工
14)带人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15)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