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徐36中考勤制度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职工考勤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一)请假类别1
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因病因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按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给予婚假三天
教职工探亲在寒暑假进行
凡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外祖父母、公婆与岳父母、)亡故者给公假3天(外地另给予路程假),如假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请假处理1
教职工因病、因事或因公不能上课或上班者,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因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请假或请假到期不归者,必须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并向领导提供请假证明,说明情况
请探亲假原则上要用寒暑假安排,上课期间不予批假
请事假全年不得超过一个月
教师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年级组长批准,并报教务(导)处备案,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教务处批准;职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处室主任批准;教职工请假在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在七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持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其它各种假要填写请假条,假满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续假按请假手续办理
二、考勤工作日实行上班签到制
每天分上、下午两次签到
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各个年级组教师在教务(导)处签到,校办、科技楼、后勤人员安排固定的办公室签到
各单位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到点签到名单投入签到箱,由校办派专人取出、统计
早晨送孩子上幼儿园的教职工和哺乳期教职工(孩子周岁之内)可放宽至8点到校签到
凡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