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
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档案是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确定其存毁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分为案卷鉴定和销毁鉴定两种
三、案卷鉴定由专职档案员和归档部门领导负责
四、案卷鉴定会可在档案材料移交档案室时进行
档案经鉴定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归档
五、销毁鉴定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由销毁鉴定小组按档案的性质,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参加
六、档案销毁前要编造销毁清册,重要档案要逐份登记,一般档案可只写明其形成年份、字号、内容、数量
七、对从档案中剔除的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案卷,凡有卷内目录的可只登记案卷标题,将卷内目录附后,代替销毁清册
无卷内目录和从档案中剔除的单价档案材料,要逐份登记
八、销毁档案,必须经所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