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传媒与文化产业学院通讯社规章制度1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组织部规章制度为促进组织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纪律,促进组织部的蓬勃向上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1
贯彻落实负责人责任制,对部长的命令要绝对服从
部员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纪律现象或受到处分,负责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人员为团委组织部全体成员,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如需请假应在开会或活动前两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三人同意填写请假条后,方可批准
团委组织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部门成员应在会议上认真做好记录,详实地汇报本人以往的工作和即将开展的工作
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会议记录,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全体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并认真抓好落实,各成员之间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参加会议和活动时要求提前十分钟到会,注意着装,佩戴校徽和工作证,要时刻注意学生干部的形象,并做好考勤记录
对不能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资料、违反学院及分院规章制度者累计两次开会批评,累计三次者劝其自退
部门内部应注重团结、协作、凝聚力的增强
成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并富有创新意识,能够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开拓新的工作局面
各成员应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安排中,视成员承担的工作量和具体表现予以表扬
团委组织部各成员应按各自具体值班时间按时到岗值班
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
有事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按规定须由本人填写“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专用请假条”,上交部门负责人
再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请假)
关于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物
如有其他部门需借用办公室的财物,必须经过办公室的同意方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