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1、全校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②专用设备:价值(单价,下同)在500元以上③一般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④大宗同类物品
同类物品在10件以上
总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⑤其他,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专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他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教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由一名副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室、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6、校产在全面搪清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号,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股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各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