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规章制度(3)第五章考勤管理考勤制度一、总则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二、考勤细则1
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
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
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3
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上班开始至30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