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中心幼儿园2013—2014年上学期制度完善与学习一、会议制度1
会议、学习按培训计划、制度、按时召开
主持会议和学习的负责人对学习的内容、讨论研究的方法、程序事先做好准备
做好会议和学习记录,保存资料
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
学习时带好资料,积极发言并作好记录,不聊天、不说与会议无关话
(收集调成关机状态或震动)二、教职工考勤制度1、对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考勤的结果要认真记录
与学期末评优挂钩
2、教职工请事假须向部门主管(班主任、年级组长)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才可离园,如遇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即按旷工处理
(部门主管、园长会根据事情重要性而审批)
请假两天以上(含2天)园长审批,但是必须由职务代理人、年级组长同意并签名方可生效
(请假条必须当天交财务处)3、职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卡
4、请假者需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写明理由、假别、日期、时间、职务代理5、工作交接说明、职务代理人签名后送部门主管、园长签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条必须当天交财务处)6、病假,在上班时需出具医院病例证明或者发票
7、超过上班时间3分钟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以小时为单位记录缺勤,返岗后及时到副园长处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职工无故旷工一天,当月工资按事假三天扣除,影响恶劣者另进行行政记过处罚
职工请假未获批准者,以旷工论处
职工旷工达到两天者,以旷工离职论处
9、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天的,幼儿园有权予以辞退10、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回园报到的,按旷工处理(如返校途中因天灾、车祸等原因延误时间的,须持证明)
三、行政配合1、如需带幼儿外出远足、旅游等,班上老师需提前3—5天上交计划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初审通过后,上报园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