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1、明确工作职责。村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虚假公开的党组织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2、强化监督检查。成立村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3—5人组成。实行党务公开报告单制度,村党务公开报告单报乡党委备案。建立党务公开定期督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3、确定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固定公开内容:⑴村两委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⑶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评议过程以及处置结果等情况;⑷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举报电话、意见箱设置地点等。定期公开内容:⑴党员缴纳党费情况;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设岗定责履行情况;⑶“双培双带”名单及结对帮扶情况;⑷村党组织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随时公开内容:⑴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拟转为正式党员的事前公示和票决制情况;⑵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类别、条件、初定名单、最终名单等内容;⑶党员奖惩情况,主要公开姓名、奖惩原因等;⑷村后备干部情况,主要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⑸群众建议落实情况;⑹上级党组织和村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④严格党务公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