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团委规章团委学院团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是学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团组织,它是学校团委体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对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是学院共青团与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的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的基本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工作目标,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委作用
第三条组织开展对广大青年和团员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大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意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理念,引导团员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形势政策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结合时代特征、专业特色和青年特点开展创新活动第五条按照校团委的标准抓组织建设,做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组织机构要健全,分工明确,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第六条团委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工作及各团支部的创建、评比和管理
第二章细则第八条团委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团委组织机构第九条团委下设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干事、编辑部长、文艺部长、广播站长、社团联合会长、国旗护卫队队长二、团委职责书记职责1
传达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精神,经常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