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浙江教育纪检监察第一篇:浙江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浙江教育纪检监察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墙”中共浙江师范大学纪委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其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墙”。一、教育先行,强化“三种意识”把深入感知、认知廉政风险作为提升防控工作水平的前提,始终以廉政教育为先导,强化三种意识:风险意识、预防意识、责任意识。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坚持把风险点查摆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和自我防范的过程,以岗位为基础,从干部岗位到工勤岗位,每个人都根据各自岗位职责,仔细排查岗位中存在的风险内容,把风险排查细化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受到教育。积极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XX年,会同采购中心举办采购业务培训班,并且针对用户、供应商和专家进行培训;会同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对新教师进行学术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重点部门科级干部前往XX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创新风险教育方式,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进行廉洁教育,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图书资料室建设、发放各种廉政书籍等,不断提升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二、立足职能,查找“三类风险”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腐败与具体的职位、岗位和人员密切相关,并渗透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因此,预第1页共16页防腐败必须抓住权力运行的轨迹,有针对性地防范。学校从岗位职能切入,查找可能产生权力腐败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三类风险。围绕岗位权力、权力运行这个核心找出可能出现廉政问题的风险点和环节。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三个风险等级。通过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以及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60个。针对风险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边整边改边提高的思路,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改善外部环境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防范措施254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20份。尽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跟进到哪里,教育制度监督就落实到哪里。通过廉政风险的排查,每一位党员干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丰富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拓展了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领域。20XX年,结合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围绕工程建设、采购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合同管理、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招生录取、科研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重点在建立健全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推进学校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师生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去年下半年以来,2全校共梳理出拟废除制度20项、拟重点修订制度65项、拟重点新建制度20项,提高了制度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水平,确保以常态促长效。三、严格管理,突出“三个强化”(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统筹谋划,认真安排部署,保证机制建设顺利推进。全校各单位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风险防控的领导责任。在风险防控上,针对确定的风险等级,按照第2页共16页“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监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划为一级风险的岗位和职权,在相关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校领导负责;对划为二级风险的岗位和职权,在学院、部门(单位)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相关校领导负责;对划为三级风险的岗位和职权,由学院、部门(单位)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加强检查考核,通过定期自查、年度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不定期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