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控机制建设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唐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院校(幼儿园):自2016年5月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全市教育系统积极行动,大胆探索,通过创新推进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集中力量强化学校内部安全教育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为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提高科学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唐安办[2017]2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基本思路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预控,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学校安全整体预控能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努力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落实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上报、整治、销账等各环节工作责任及管理措施,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覆盖全,并一直延伸到校内各级各岗位,规范完善的“双控”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属地负责和行业推进原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本辖区学校“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下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大力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