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总结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问题。全年来,我委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职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始终把此项工作摆上全县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11年,在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和综治委多方指导下,我委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协同有关部门以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为出发点,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大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我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各级团组织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团、教育青年,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团组织以“铸魂塑形”工程为载体,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县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以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发挥组织优势,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二、抓好普法工作,增强法制意识。今年,我委针对青少年特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核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我县各级团组织加强“两法”的宣传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多次邀请法律专家深入到中校学为同学们讲解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常用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每个中学生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标。以各级团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第1页共2页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强化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成才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突出道德实践,推进体验教育,注重活动育人对青少年进行坚定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点论述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有机统一,赋予了社会主义价值观鲜明的时代特征,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好学、努力工作,在实现我县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中建功成材,五四期间我委对在团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进行了表彰。另外,我委积极实施青年文明工程,扎实推进青年文明号等青年品牌工作,倡导青年集体“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四、注重典型选树,促进青少年共同提高。在工作开展的同时,我县各级团组织注重选树一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通过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少先队员、道德小标兵和文明班集体等活动,以青少年榜样的力量影响教育青少年,提高让青少年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从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五、积极维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竭诚服务,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树立青年维权典型。全年以来,我委扎实拓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县法院、质监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创建了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进行年度验收。促使青年维权岗单位能够保持先进性、示范性、导向性,继续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关心青少年,使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