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自考讲义(三)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简答】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5)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6)通过特别的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
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单选】1、企业所得税的普通税率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税率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单选、多选、案例分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多选】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
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名词解释】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不征税收入: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