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自考讲义(三)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简答】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4)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5)鼓励企业自主创新。(6)通过特别的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单选】1、企业所得税的普通税率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税率。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单选、多选、案例分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多选】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名词解释】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简答】1.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税收入有哪些?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下列收入为不计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次、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新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其他不征税收人,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中,免税收入的内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赢利性组织的收入。3.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应遵循哪些原则?在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认,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5)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3.简述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具体内容。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减除应减免的税额和允许抵免的税额后的月,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