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施集团质量品牌战略,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信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二分部全体员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不断强化品牌意识,树立全员创优意识,以对国家、企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行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努力做好施工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顾客期望
第三条分部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分部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全面责任;各级施工、试验、质检等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各级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员工必须按质量责任制要求尽职尽责,层层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是落实创优规划保证工程质量满足顾客需求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应贯穿到施工全过程
第五条工程部负责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检查
其职责如下:(一)开工前检查1、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2、审查施工设计文件、图纸等是否正确并满足开工需要;3、施工前的土地调查及复测已完成;4、各级技术交底已按规定执行;5、资源配置能否满足开工需要;6、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已能掌握应用;7、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情况;8、创优规划、质量计划编制情况;9、施工界区内用地、拆迁及临时设施等完成情况;10、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任免质量管理人员报上一级质量管理部门核备
(二)施工中检查1、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正确组织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验标》要求;2、工程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记载是否详实;3、有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创优需求,是否落实,工序技术交底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4、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其结果是否合格,证件是否齐全;5、施工测量是否按规定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