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成效《xx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和〈xx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自2013年实施以来,财政、审计和相关项目单位积极履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使《规定》和《办法》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项目指挥部的设立和财务管理得到了规范。(二)项目申报程序日趋完善。制度的建立健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作出了规定,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化、审批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并使评审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评审监管成效明显。2013年,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预、结算评审项目237个,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财政部门完成197个,完xx县定目标任务的656.67%,评审金额70154.42万元,审减金额11263.54万元,综合审减率16.06%,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高于2012年全国平均水平;审计部门累计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40个,送审金额2.47亿元,审减1728余万元,审减率7%(实际为7.41%),审计质量经州审计局抽查评比排名第一。综合节约财政资金达11291.54万元。二、目前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建程序履行不严。一些项目建设单位未能认真执行泸办发[2005]36号及[2009]31号文件规定,违规直接发放基建项目,致使有些建设项目未得到充分论证,有的建设项目出现先施工后补办各种前期手续资料现象,为项目后续管理和造价控制先行埋下隐患,造成项目投资超计划现象时有发生;如县扶贫办出资的合水新桥村道路工程,原计划投资40多万元,第1页共4页因该项目没有施工图,而是由施工方任意建设、按实结算,结果超出投资预算近90余万元,造成较大的投资缺口。(二)工程项目变更量大。从评审监管情况来看,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工程变更量、签证量大、认定工程量失实、工程价格高等问题;特别是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极不规范,内容含糊、不够具体,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三)违规确定监理单位。按照《XX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投资、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国家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属于《XX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监理招标投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但我县项目建设单位普遍存在未按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和聘请监理,而是直接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由于缺乏竞争,往往造成工程监理不严、管理难以到位。(四)项目投资普遍超预(概)算。项目投资超预概算是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的现象,并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1、设计漏项。有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因责任心不强和凭经验设计,在申报项目立项时,未进行全面设计,存在漏项现象,如有的只设计主体工程,而没有配套工程和绿化工程,只好在施工阶段予以补上,导致项目投资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2、设计变更。有些项目由于从立项到委托设计时间较短,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而不作现场调查,匆忙完成设计,致使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与施工阶段存在出入,造成施工阶段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投资。(五)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实际工作中,少数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如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调整、结算方式等)故意不签或少签,引发工程结算争议。(六)执行〈规定〉意识不强。《规定》明确要求50万元以上的预(概)算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结算项目必须进行评审。但从具体情况来看,2013年县扶贫办、民委、发改局三个单位第2页共4页总投资额351万元的28个项目,县教育局总投资额1800多万元的107个项目,均未按规定送审。由于这些项目基本上没有设计图纸、无现场监理,施工随意性大,竣工结算验收时评审机构也未被邀请参与,其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无从核实,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规范性和财政资金投入的安全性,背离了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而且事后评审缺少了评审工作中所必须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