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硖石至斜桥公路工程监理规程一、监理根据1、根据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等业主和承包人签字的施工合同。2、监理与业主签字〔或委托〕的监理效劳合同。3、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在工程施行中有关的会议记录、电和其它文字记录以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指等。二、监理机构组织体系三、监理人员的职责〔附件7〕四、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1、发布开工如无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并报业主备案。驻地总监范顺良道路专业工程师娄士试验室张健彭桂军构造专业工程师李锁荣合同计量工程师娄士文秘潘芳梅第一合同段构造监理员文跃飞第二合同段构造监理员沙二扣第一合同段道路监理员徐志坚第二合同段道路监理员易顺秋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详见9.1和9.2〕。〔1〕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2〕会议的内容:①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②介绍施工进度方案;③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④业主说明开工条件;⑤明确施工监理例序。4、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详见3.2〕。11、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12、检查承包人驻地建立、临建工程等施工准备工作。五、工程质量监理〔一〕质量监理的根据1、合同条件: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和责任;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3、技术: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设施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所列技术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技术及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4、质量: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中列明的质量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1、明确质量、评定工程质量。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组织进展质量抽查和抽验。3、批准各项工程开工发出各项开工。4、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5、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的。6、建立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日常汇报制度进展质量控制分析。〔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1、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程、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并予以落实和施行。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视、检查和测验工程质量。3、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4、向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状况定提出本专业〔或工程〕的质量。〔四〕质量控制程序1、开工在各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提交工程开工并进展审批。工程开工应提出工程施行方案和施工方案根据技术列明本工程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根底资料。注:1、工程开工申请浙路〔JB〕1022、分项工程开工浙路〔JB〕1033、施工放样报验单浙路〔JB〕1044、施工技术〔工艺试验〕方案报审单浙路〔JB〕1065、建筑材料报验单浙路〔JB〕1176、进场设备报验单浙路〔JB〕1187、试验〔综合毛体积度、击实、矿料级配、水泥砼砂浆配合比、沥青混合料配合比、稳定粒料配合比〕审查表。浙路〔JB〕119、120、121、122、123、1242、工序自检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展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展检查认可。注: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浙路〔JB〕105〔其它的有关检验单及原始记录表详见施工检测记录表式〕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展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承包人进展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展。4、中间交工当工程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展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绝验收。注:1〕、分部工程交工证书浙路〔JB〕1282〕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浙路〔JB〕105〔其它有关的检验单详见现场质量检验单〕5、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量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展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并作必要的测量和抽检。合格后提请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