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文化馆设计案例分析及相应规范设计112811刘翠翠设计112811刘翠翠东城区文化馆建筑图片目前采用的允许噪声标准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专业工作部分4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及一般规定1群众活动部分2学习辅导部分3行政管理部分5文化馆的总平面设计及一般规定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三、在基地内应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并考虑设置画廊、橱窗等宣传设施。第2.0.4条文化馆庭院的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建筑功能分区的需要,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地、绿化、建筑小品等,创造优美的空间环境。第2.0.5条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第2.0.6条文化馆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制订的规定。4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表3.1.7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文化馆一般应由群众活动部分、学习辅导部分、专业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组成。各类用房根据不同规模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第3.1.2条文化馆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并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第3.1.4条儿童活动室的设计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装饰活泼,色调明快。窗洞口与房间地面面积之比表3.1.7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第3.1.8条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3.1.8的规定。注:本表按单层钢侧窗计算,采用其他类型窗应调整窗地比。第3.1.5条群众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在严寒地区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室应做暖性地面。第3.1.6条五层及五层以上设有群众活动、学习辅导用房的文化馆建筑应设置电梯。第3.1.7条各类用房的窗洞口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表3.1.7的规定。第3.1.8条各类用房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3.1.8的规定。群众活动部分第3.2.1条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第3.2.2条观演用房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