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参保学生就医流程、待遇及就医管理•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首诊医疗机构是校医院各门诊部;•住院可在华工医院及广州市其他任何一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直接进行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记账;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支付。•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产前门诊检查应在广州市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就医。其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直接进行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记账;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支付。•其门诊、住院、门慢门特及产前门诊检查的就医流程、待遇及管理分述如下:一、学生普通门(急)诊•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实行门诊基金、个人各负担一定比例的原则。由学校学生医保领导小组和学生医保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由广州市医保局按规定标准定期拨付的普通门诊统筹管理费用(60元/人/年),构成学校居民医保参保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适用本办法的参保学生在学校指定的门诊医疗机构(南北校区各门诊部)门(急)诊就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适用本办法的本校参保人在学校各门诊就诊时,按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普通门(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专项资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包括校内和校外)。•1、校内: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首诊医疗机构是校医院各门诊部:包括五山校区的医院总部和西区门诊部、大学城校区门诊部。•参保学生在学校各门诊部就诊,挂号缴费时需出示凭证。①老生:挂号缴费一律凭本人《学生门诊病历》本和医保卡;②新生:挂号缴费凭录取通知书或校园一卡通和身份证;领取《学生门诊病历》本后应凭《学生门诊病历》本和身份证;待参保缴费完成领取医保卡后,应凭本人《学生门诊病历》本和医保卡。普通门(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专项资金按90%比例支付。校医院各门诊就诊流程图参保学生到学校各门诊就医挂号处挂号(出示学校病历本、居民医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治疗、取药诊室就诊收费处办理结账手续•2、校外:参保学生如转诊到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时请携带医保卡。到校外医疗机构就诊符合以下情况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在本医保年度内,向学校学生医保办申请零星报销,经审核后的合理部分,由门诊专项资金按50%比例支付。可报销的情况为:①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及突发的急(门)诊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②寒暑假期间、因病休学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急(门)诊基本医疗费用;③在异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急(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休学及外出实习需由学院开具证明并盖章(附件一为转诊单样式、附件二为报销通知样式)。其中报销方式每学期两次,具体时间见学校事务网或校医院网站,相关内容见附件二。其报销事宜见http://www.scut.edu.cn/hospital/学生医保专栏普通门急诊校内外就医综合图示门急诊就医校内校外自行垫付,回校医院按规定报销自行垫付,回校医院按规定报销转诊至校外医院直接校医院结算二、住院•(一)广州市内:参保缴费学生在上学期间,只能在华工医院及广州市其他任何一间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无需回学校办理转诊与报销。•1、老生:我校居民医保参保且已成功缴费的同学,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在就诊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其医疗费用由该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上直接进行费用记账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记账;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学生现金支付。•2、新生:新生办理参保缴费发卡需要4个月(9-12月份)完成。在这四个月期间内,需住院治疗的学生的医疗费用采取延迟结算方式:在就诊的医院住院时,先交等额的押金,等11月份完成缴费12月份领到医保卡后再前往该院进行费用结算,退回由医保基金记账部分的费用。住院治疗住院就诊流程图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挂号处挂号(出示门诊病历本、居民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诊室就诊开住院证住院处办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