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1年中考复习指导一、复习范围及教学要求(一)复习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2006年4月第2版《化学》上册、2006年10月第2版《化学》下册的主要内容为复习的范围
(二)能级及内容标准能级标准1.知识方面化学学科对基础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可分为“识记"、“了解"、“理解’’、“应用”四个层次
各层次的具体涵义是:识记(初步了解)能够记住所学的化学知识,并能初步辨识
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目标的水平描述:“知道"、“记住"、“说出”、“列举"、“找到”
了解对所学的化学知识要点,能正确复述、再现、辨识和直接使用,能够根据提供的材料识别是什么
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目标的水平描述:‘‘认识"、“看懂"、“识别”、“能表示"
理解能够领会所学化学概念和原理的基本涵义及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
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目标的水平描述:“解释”、“说明"、“区别"、“判断"
应用(掌握)对所学化学知识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能够通过阅读、观察、实验等方法获取信息,并用化学用语进行表述、解释和说明一些简单问题
以下词语是对这一层次目标的水平描述:“设计”、“解决”、“评价”等
上述四个层次目标的水平要求,一般由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较高层次包括较低层次的要求
2.能力方面化学学科复习中涉及的过程与方法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对能力的要求上
化学学科对能力的要求是以初中化学知识和技能为载体,重点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等
观察能力1通过观察化学实验现象、生活与生产中的化学现象及图形、图表等,获得有关感性知识并能够进行描述
实验能力①能够进行初中化学规定实验的基本操作
②能够记录实验现象、分析实验结果和处理实验数据,得出正确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