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三甲评复审标准-检验4.16.1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4.16.1.1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实施“危急值报告”制度
4.16.1.1.1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
【C】1.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院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2.开展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
3.检验项目具有前沿性、能够保证疑难疾病的诊断
4.检验项目应覆盖医院各临床科室所诊治的病种
5.对本院临床诊疗临时需要,而不能提供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委托其他三级甲等医院提供服务,或多院联合开展服务,但应签署医院之间的委托服务协议,有质量保证条款
1.查医院所有实验室分布,重点检查血液科、内分泌、风湿病、皮肤科、感染科等小实验室2.提供检验项目一览表供检查3.提供近三年开展的新项目,以及新项目应用相关的病历4.根据检验项目一览表,对照医院临床科室的诊疗病种进行检查,重点是风湿病、内分泌疾病、血液病等5.查服务协议及合作单位资质,合作项目的质量保证文件(室内质控,室间质评)【B】符合“C”,并1.每年都有为临床推出新项目
2.微生物检验项目对院内感染控制及合理用药提供充分支持
1.近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每年至少1项2.每季度提供临床标本菌种分布及耐药情况【A】符合“B”,并1.以书面或网络形式定期(至少每季)向临床科室通报细菌耐药情况
2.至少每半年一次向临床征求对项目设置合理性意见,持续改进,确保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求
1.查近两年书面或网络通报信息记录2.查近两年对项目设置合理性征求意见记录,及改进实例4.16.1.1.2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C】1.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2.急诊项目设置充分征求临床科室意见,使检验项目既能满足危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