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进展战略,法律规范管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推动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24〕2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属于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对科技创新、经济社会进展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中国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讨论、技术进步和社会进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平台主要指围绕国家或区域进展战略,重点利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等科技资源在国家层面设立的专业化、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24〕70号)和《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24〕289号)进行管理
图书文献等科技资源,依据相关管理章程和管理办法—1—进行管理
第四条国家平台管理遵循合理布局、整合共享、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加强能力建设,法律规范责任主体,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资源,除保密要求和特别规定外,必须面对社会开放共享
鼓舞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通过国家平台面对社会开放共享
第六条中央财政对国家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共享服务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科技部、财政部是国家平台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
制定国家平台进展规划、管理政策和标准法律规范;2
确定国家平台总体布局,协调组建国家平台,批准国家平台的建立、调整和撤销;3
建设国家平台门户系统即“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以下简称共享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