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中的税收筹划外资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林涛外资并购已成为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以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将逐渐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主流。外资并购中最主要的交易成本,即税收成本往往关系到并购的成败及或交易框架的确定,对于专业的并购律师及公司法律师而言,外资并购的税收筹划问题不得不详加研究。笔者凭借自身财税背景及长期从事外资并购法律业务的经验,试对外资并购涉及的税收筹划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梳理和总结。1我国税法对外资并购的规制我国没有统一的外资并购立法,也没有关于外资并购所涉及税收问题的统一规范,但已基本具备了外资并购应遵循的相关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一系列针对一般并购行为的税收规章共同构筑了外资并购税收问题的主要法律规范。外资并购有着与境内企业之间并购相同的内容,比如股权资产交易过程中的流转税、并购所产生的所得税、行为税等。在境内企业并购领域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法规制体系,在对外资并购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外资并购。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过程中,涉及的税法问题主要影响或涉及并购中行业和地域等的选择、筹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收、并购后的税务处理、外资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身份的法律认定及税收优惠等。以下主要从两个层次论述外资并购中的税法规制,分别是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和税法对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制。11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111股权并购税收成本1111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税收成本流转税通常情况下,转让各类所有者权益,均不发生流转税纳税义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所得税对于企业而言,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将股权转让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所有者权益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率为20,值得注意的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此外,如境外并购方以认购增资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在此情况下被并购方并购目标企业并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印花税并购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1112并购方股权受让方税收成本在并购方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情况下,将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税务处理。并购方并购股权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消,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在转让、处置股权时从取得的财产收入中扣除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112资产并购税收成本1121被并购方资产转让方税收成本11211有形动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被并购资产适用的法定税率17或13计算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法定征收率现为3%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中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11212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涉及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缴纳5的营业税。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含视同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的营业税。被并购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并购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被并购资产方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还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向并购方出让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以自用名义免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