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第一部分所得税会计处理第二部分会计与税法主要差异比较第一节所得税会计概述一、所得税会计的特点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二)按照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四)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即当期所得税),同时结合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即递延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第二节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一、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二、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某一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通俗的税法:资产的账面价值,可以视为收入,而资产的计税价值,可以视为成本费用。收入-费用>0,产生利润,应当纳税。收入-费用<0,产生亏损,抵减税款。(一)固定资产会计: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税收:固定资产原价-税收累计折旧差异产生的其他原因:折旧方法不同,会计上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抵减法。税法上一般只认直线法,个别情况下可以加速折旧,但必须经税务部门认可!折旧年限不同,会计上按照受益期确定,而税法上则明确规定了各类资产的一般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不同,会计上可自行估计,税法上一般给出各类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企业选择两者是相同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上的差异,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并因此而调整了账面价值,税法上对于减值准备金额不认。【例1】企业于20×6年12月20日取得的某项生产用固定资产,原价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假定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净残值为零。20×8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2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00-300×20%-240×20%=192(万元)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300-30×2=24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92万元与其计税基础240万元之间产生的差额48万元,意味着企业将于未来期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应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