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0年12月31日)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四节形势与挑战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任务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与布局第二节严格保护耕地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第二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三节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第四节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第五节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第六节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第六章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原则第二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三节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与空间指引第七章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第一节全面推进土地整理第二节大力开展土地复垦第三节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第二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第三节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与管理制度创新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基础建设第四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第五节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第十章附则前言江苏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的中部地区,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核心区域,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最发达的省(市、自治区)之一。自1999年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以来,随着江苏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到2005年规划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和任务提前实现。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规划》全面分析了江苏省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省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任务,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覆盖江苏全省行政管辖范围,区域面积为1067.42万公顷(16011.25万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以下简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目标,促进江苏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二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9、《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12、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13、《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4号);14、《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