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单位):有限公司,地址:乙方(职工):性别:,岁,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知悉、理解这两个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清楚乙方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数额
第二条:乙方系甲方工地雇员,在年月日在工地受伤,经人民医院治疗
甲方因乙方受伤事宜,已经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元
第三条: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
第四条: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第六条: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付清
第八条: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