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意见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严防以流转名义,违反国家农村土地政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也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农民因外出务工、适度规模经营等原因,流转土地经营权现象逐渐增多,由于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完善,引发的土地纠纷呈上升趋势,出现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甚至存在以流转名义乱占耕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现象,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作为新形势下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引导,强化监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严格政策,明确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一)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始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家庭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要妥善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严禁从事非农建设,严禁破坏耕作层,有效防止破坏耕地等侵害农民长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流转期限、第1页共5页流转收益等由流转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