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皇桐卫生院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实做好2018年海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要求,(琼卫办基层发【2018】2号)文件要求和临卫计(【201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人群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人群和重点人群(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病、妇保、儿保)等。二、目标任务2018年力争实现重点人群(在家常住人口为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3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等在家人员签约服务达100%。三、服务内容签约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乡村医生有能力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建立与动态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病人的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对于有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各项服务记录作为绩效考核依据。(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协助开展院前急救,规范服药,健康知识宣教,提高病人规范服务的依从性。签约医生服务的档案由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存档一份,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和执业考核的依据。(三)健康评估以居民健康签约信息为基础,在县乡健康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不少于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及时提供向上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四、签约模式根据我县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签约服务由卫生院及卫生室两级组建健康服务团队包卫生院班子成员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卫生室,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将签约服务形成网格化管理,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一)签约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辖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所属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与卫生院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共同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二)签约形式为保证签约服务得到有效落实,签约的对象既可是乡村医生个人,也可是由乡村医生组成的团队,但应明确负责人与联系人,便于群众联系。在双方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居民自愿选择医生,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居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对尚未签约的居民仍按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三)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如没有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居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五、补偿与考核各村卫生室要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签约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对应的签约数量、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乡村医生应得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辖区内签约服务人口不再重复拉入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经费补偿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高度重视签约服务工作,我院成立“家庭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