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埝中心小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细则一、论文获奖细则:1.教师论文参加校内论文评比,获一等奖,奖励20元
2.教师参加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教研室和教育学会、电教馆主办的论文评比,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获奖报销参赛费
3.教师论文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获奖报销参赛费
4、教师论文参加省级教育部门主办的论文评比,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获奖报销参赛费
5、参加“师陶杯”的报销参赛费
6、“教海探航”、“师陶杯”一等奖论文获奖按照省级发表的论文兑现奖金,“市五四杯”、“市教育故事”征文一等奖按照市级发表的论文兑现奖金
特等奖县级按市级奖励,市级按省级奖励,省级按国家级奖励
7、在正规公开出版的教育期刊(报纸除外)或省市教育部门主办的期刊(报纸除外)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级500元,省级400元,市级300元
二、课题细则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参与省市县教育学会、教科室、教研室组织的课题的申报和研究,从经济上给予课题主持人必要的资助
中长期立项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省级各200元、市级各100元,县级没有;2
短期课题立项,负责人、主持人省级各150元、市级各50元,县级没有;3
中长期课题结题,负责人、主持人省级各300元、市级各200元,县级50元;4
短期课题结题,负责人、主持人省级各200元、市级各80元,县级50元;5
凡课题到期而未结题的,扣除所有奖励,负责人、主持人奖罚一样
三、各类竞赛、公开课等细则各科室竞赛、基本功、七个一竞赛、素养大赛
凡在省、市、县组织个人单项各类竞赛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4、3)、(3、2、1)、(2、1、0
奖金分别是120、100、80元;100、80、60元;80、60、40元
凡在省、市、县组织个人综合性竞赛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7、5、4)、(5、4、2)、(4、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