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第四小学教师教科研考评制度考核宗旨规范教师科研行为,客观评价教师科研态度、能力、成果,激发教师教育科研的参与热情,保障并提升学校教育科研的品质,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考核办法1、充分考虑教师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年龄现状的差异,进行分层考核,既让教师在业务提升上能够量力而行,也积极倡导教学骨干在业务发展上能够积极表率,不断发展成为学校教学的领衔力量
2、考核内容包括“一点研究”、校本培训、科研学习、科研成果等四项内容,期末进行一次性考核
3、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学习积分,“一点研究”10分、校本培训15分、科研学习10分、科研成果15分分,共计50分
注:55周岁以上教师参加“一点研究”、校本培训、科研学习三项考核,分值各为20、20分、10分,共计50分
4、考核由科研组组织参照制度进行评定
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分层要求分值评定一点55周岁以上教师有选题,每月有简单的研究进展记录20小学初级教师有选题,有目标,有计划,每月有详尽的研究进展记录10研究小学高级教师(区级教坛新秀)、中学高级教师(市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有选题,有目标,有计划,每月有详尽的研究进展记录,有能体现此项研究理念精神的教学案例或教学论文至少一份
10校本培训男55周岁以上教师认真参与相关培训,每次培训有简单的记录,无故不缺席
20小学初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区级教坛新秀)认真参与相关培训,每次培训有详尽的记录,至少一次在相关的培训中作主题发言,无故不缺席
15科研学习55周岁以上教师认真学习科研资料、信息
10小学初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区级教坛新秀)认真学习科研资料、信息,认真参与每学期一次由学校科研组组织的科研学习考试
10科研成果小学初级教师每学期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校级优秀论文以上奖项
15小学高级教师(区级教坛新秀)每学期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