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二中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是新课程改革试验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课堂教学评价制度:一、课堂教学评价的要求1、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要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对各学科、各学段的教学要求,及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3、教学方案的设计及其实施过程应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经验、兴趣、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其他能力
4、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师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堂教学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主要用来进行纵向比较,以期发现教师变化的轨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达成评价结论时需要教师的积极参与,评价结论应是个体化的,应重视通过评价反馈与教师一起提出改进建议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1)知识与技能①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②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③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学习知识①教师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