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课程评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课程评价”是特指对课程计划、课程目标、教材在改进学生学习方面的价值作出判断的活动或过程,一般包括对课程目标体系的评价、对课程计划的评价、对课程标准的评价、对教材的评价等核心内容,它的实施一般是由受过专门培训的评价人员、借助于专门的评价方法和技术而进行的
广义的课程评价即教育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通过系统地收集有关的信息,对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的变化的诸种因素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并为被评价者的自我完善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活动
新课程改革中所涉及的课程评价改革即是在这种意义上的课程评价改革
正确理解广义的课程评价概念,需明确以下两点:一是课程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其结论要受到评价者教育价值观的影响
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是有效开展教育评价、使教育评价对教育实践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的必备前提
二是课程评价的对象阈限是“受教育者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变化的诸种因素”
课程评价对象的范围很广,涉及教育的各个方面
课程评价的重点对象是学生,与培养学生相关联的各种对象都是现代课程评价的对象
它既包括参与教育活动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管理和教育辅助人员,也包括对教育的各种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各种教育工具和辅助工具等的评价,还包括对教育制度、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目标、教育规划、教育管理运行机制、教育内容、教育措施等方面的评价
课程评价的基本类型:1)、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可将广义的课程评价分为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狭义的课程评价等
2)、根据评价主体的不同,可把课程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外来评价
3)、根据评价的目的不同,可把课程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4)、根据评价的参照标准或评价反馈策略的不同
可把课程评价分为绝对评价、相对评价和个体内差异评价
5)、根据评价手段的不同,可把评价分为量性评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