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内蒙古财经学院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摘 要: 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在企业控制权和激励制度上的设计缺陷,探讨了完善国有企业控制设计和激励关键词:国有企业;企业控制权;企业奖惩制度;现代中图分类号: F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6921(XX)11 — 0029— 02治理一词在政治学领域,通常指国家治理,即政府如何运用治权来管理国家。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治理是指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方式和制度。人们对企业治理的认识,随着公司制企业发展,尤其是产权多元化和分散化的发展逐步深化。从现代企业理论看,公司治理是规范股东、董事会、经理班子责权边界及相互关系的一组契约,包括管理和控制公司的一套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以及政策等。在这组契约下,股东、董事会和经理班子之间相互制衡,各方都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和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能违反1 1.1 我国公司制改造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经营方式的一种彻底变革,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以国家股为主体,绝大多数是国有独资。应该说,在国有产权单一的条件下,产权还是很清晰的,但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深化,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产权关系变得复杂,股东难以真正到位,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任、权限和利益不明确,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委1.2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对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向、出资人的权益以及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董事会每位成员应该职责清晰、任期明确,应该吸收一定比例的职业经理人员和法律、财会等方面的专家进入董事会。但《公司法》中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较为宽泛,而且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方式,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多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方法配备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有任命没有任期,班子主要成员尤其是董事长的权力过大,削弱了董事和总经理的作用,董事集1.3 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政府对企业自主权的干预仍保持较强大的惯性。改制后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决议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政府习惯以管理计划经济的审批方式干预公司的自主经营。造成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外部人”监控的现象未能被克服,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受到相应的削弱,董事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对其业绩的考核,监事会职能作用的1.4 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兼任模糊了董事会与经理层在企业的权力框架结构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在任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