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队伍状况调研建议根据区总《关于做好国有、外商企业以及农民工相关问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们将调研课题分成三个组分别进行了调研,现将锡盟国有企业改革和职工队伍状况的调研报告如下,请审示。一、 XX年以前全盟企业改革基本情况“九五”期间,我盟地方管理的小型国有工商企业,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中,大多数缺乏市场竞争力,生产经营不景气,相当一部分已到了资不抵债和职工生活无保障的程度,企业不改革就没有出路。1996 年底,根据中央“抓大放小”的企业改革指导方针,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改革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外地企业改革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盟实际,盟委、行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型工商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改革的目标是使国有、集体企业尽快向民营和资本结构多元化过渡,实现资产存量的有效利用,企业职工多渠道重新择业,离退休人员生活基本有保障;改革要紧紧抓住国有资产出售这个关键,优先保证离退休人员和职工所得,合理清偿企业债务,凡条件成熟的企业都要做到债务一次性协商结清,产权变革一次到位,职工工龄一次买断,人员一次性分流;改革的具体形式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一企多策。转制前,全盟共有企业 779 家,其中中央自治区级企业163 家,有工 60424人,因转制未经地方审批,所以不在地方统计范围。地方企业 616 户。经过几年来的改革,全盟616 户地方管理的小型工商企业绝大多数都已完成改制,改制面达到95%以上。改制的形式。全盟616 户企业中,转制前按所有制性质分,国有企业321 户,集体企业295 户;按行业分,工业企业 228 户,其中国有工业企业131 户;商贸流通企业388 户,其中国有流通企业190 户。这些企业的改制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6 户,股份合作制101 户,租赁和承包27 户,民营和分散经营154 户,联合、兼并13 户,出售和拍卖18 户,解体和歇业51 户,破产 167 户,其它形式18 户。人员安置情况。全盟616 户转制企业涉及在职工职工40051 人,其中已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36900 多人,占总数的90%以上,其中除了破产、失业的职工外,都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通过一次性补偿的形式置换了国有职工身份。转制重组上岗的职工约有1XX 人,占 30%左右,其余大多数人员自谋职业,一部分待岗或失业。涉及离退休人员1 万余人,全部交由社保局统筹管理。国有企业破产、失业职工 4600 多人,一部分进入了再...